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對象有何規定? 考 慮到不同農村信用社之間經營管理水平、不同地區之間經濟發達程度的差異,對選擇專項票據方式的信用社,根據其產權形式[實行鄉鎮農村信用社和縣(市)聯社 兩級法人體制的信用社、統一法人體制農村信用社、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]不同,分別規定了三個檔次的發行條件。即以縣(市)為單位考核,考慮專項票 據轉換不良貸款和彌補歷年掛賬虧損因素后,實行鄉鎮農村信用社和縣(市)聯社兩級法人體制的信用社資本充足率應達到零;實行統一法人體制的農村信用社資本 充足率應達到2%;農村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資本充足率應達到8%。